浙科发条〔2007〕144号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及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根据《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经济社会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订了《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和《浙江省省级试验基地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现将这两个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参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和管理,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实验 基地 指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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