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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人:admin 发表时间:2010-03-10 10:12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0]13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2010年度,我市向国家推荐备选项目9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
  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推荐备选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1、请你们根据国家申报指南的要求,围绕重点支持方向,结合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组织相关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进行技术对结、洽谈活动。
  对产学研结合、农业龙头等骨干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为行业带头科技专家的项目,优先推荐。
  2、请你们对所推荐的项目应进行深入考察,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各县(市)区不得推荐市直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不得推荐无隶属关系单位的项目,否则不予受理。
  4、已获得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在已支持项目通过验收后才能申请新项目。
  5、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应为近两年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指南和申请材料下载
  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栏目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下载申报指南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申报用户手册等。
  四、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相关证明(证明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应列出目录。文件统一编页,简单或普通装订。
  五、材料报送和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将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于4月9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推荐国家的项目,完善材料和网上填报等具体工作,另行通知。未推荐国家的项目,择优由市本级农村科技创业资金项目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沈波涛 56128330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盛德清 87274111 56128320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688号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楼201室
  E-mail:13777223825@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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