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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设立科技创新特别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日期:2005年7月28日 新闻来源:宁波市科技信息网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加速“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尽快形成满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需要的科技支撑体系,我市将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引人关注的一个政策是,市政府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奖项,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
    7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我市将设立科技创新特别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每年评奖一次,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其中科技创新特别奖个人奖励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
    “这么大的奖励力度,在国内城市中也不多见。”市有关负责人说,这充分表明宁波加快科技创新的决心。我市已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到2008年,基本形成满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需要的科技支撑体系,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进入科技强县(市)区行列,宁波市成为科技强市。
    围绕科技强市目标,我市将建成10个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拥有科技创业企业1000家。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力争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不断加快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65万,每万人人才占有量达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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