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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八大措施力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日期:2006年3月29日 新闻来源:宁波市科技信息网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自今年2月6日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城市大会后,市科技局就紧紧围绕创新型城市目标把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当作全部科技工作地战略重点,全力推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建设创新型城市,核心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着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我市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为此,市科技局八大措施力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一是要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富有创新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要按照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优先、核心和关键技术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二是要积极推进创新主体建设。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要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要把科技创业企业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壮大和传统企业的升级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培育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四是组织实施与产业发展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技术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五是加强科技管理改革。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直接管理项目、资金转移到加强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和公共服务上来,转移到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上来,转移到科技进步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六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通过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的协调配合,集成多方资源,真正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机制。七是加强产学研结合。通过开展各种科技合作活动,以及大力支持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鼓励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等措施,形成区域内外创新要素的良性互动。八是通过强化政策的落实,把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大会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决定》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强执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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