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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实现环保事业新发展
日期:2006年2月16日 新闻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专家预计:未来15年,将是我国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这是一份“指导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对未来环保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如何理解《决定》的实质,落实和完成《决定》要求,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的实现,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污染防治: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记者:我国环保存在治污速度赶不上新增污染速度、环境法律法规滞后、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面对如此众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环保总局的工作重点将是什么?

  周生贤:《决定》确定了7项重点任务: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保;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保;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这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到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

  以上七项重点任务中,5项任务的主要工作是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当前我国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今后5—15年,污染压力还会持续加大,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就要求生态保护工作不仅要抓住本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放松,而且要紧紧围绕污染防治,通过保护和治理生态,扩大环境容量,消化、吸纳一些污染物,这将使生态保护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实力进一步壮大。

  保障饮水安全是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因为喝上干净的水,不仅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而且相对其他污染因子,水污染问题最为突出、紧迫。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不是回到了“三废”治理的原点,而是环保工作螺旋式上升中质的飞跃。

  “十一五”目标: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记者:“十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令人遗憾的是环保目标没有完成,因而未来的环保目标成为全社会和环保系统关注的焦点,您如何认识《决定》确定的目标?

  周生贤:《决定》提出,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未来15年,是我国加快城市化、基本实现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环保面临着三大矛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与环境容量约束的矛盾十分尖锐,人民群众环境需求日益增长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矛盾十分突出,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管理严重滞后的矛盾十分明显。确定环保目标,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各个方面的因素,坚持环保与经济发展水平、环保的紧迫性与改善环境质量的长期性相统一。而《决定》提出的这个目标是一个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的实事求是的目标,也是一个必须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实现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更要看到实现目标的难得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重点落实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记者:《决定》中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排污许可证和强化限期治理等制度,您认为首先应落实哪些制度,将有什么作用?

  周生贤:环保已有十几项管理制度,《决定》对环境管理制度的改革和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特别强调要落实三项制度,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因为这三项制度是环保部门进入宏观决策的切入点、路标和钥匙,是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保障。

  环评是把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口”,也是环保部门最大的权力。《决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责成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责任十分重大。今天的老污染,是昨天的新项目;如果我们把不好这道关,今天的新项目,就是明天的老污染。

  《决定》规定,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这是国务院赋予环保部门的“杀手锏”。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尽快掌握驾驭规划环评和决策环评的能力。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质量,使环评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调节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一项需要创新的环保制度,是环保的高科技领域。要做好“五个落实”:把总量落实到重点行业的发展规划中,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落实到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海域的环境规划中,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落实到城市群的环保规划中,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

  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政府环保责任的重要保障。《决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责任落实到省长、主席、市长、部长。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年终“一小考”,三年“一中考”,五年到期“一大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

  推动环境科技进步

  记者: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形势,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环保工作应重点强化哪些措施?

  周生贤:必须强化《决定》提出的完善环境管理体制、环保投入机制、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和加强社会监督等10项措施。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加快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决定》要“推动环境科技进步”。技术跟不上,难以摆脱“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困境。解决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环境问题,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决定》从环境战略研究、环境应用科技、环境标准研究三个方面,指出了环境科技的发展方向。我们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一些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可持续发展事业全局和国家环境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加大科技对环保的支撑力度

  科技日报评论员

  目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加强我国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指导方针和具体要求。

  《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部署。本世纪头二十年既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期。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会持续上升,环保面临的压力也继续增大。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道路已经难以为继,《决定》站在中华民族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体现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

  《决定》重视发展环境科技,明确规定要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

  在国务院本月9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环保和能源、资源等共同被列入科技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从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供能的恢复重建到海洋生态与环保、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科技已经并将给我国环境与经济的“双赢”提供有力的支撑。

  科技的发展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但要实现《决定》提出的环保目标,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环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还要依法加强环境管理,把环保切实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加强环境司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清洁生产的企业,要在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优惠等。

  在“十一五”开局的前夕,国务院发布的《决定》有着特殊意义,它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和谐社会的信心和理念。科技界将和全国人民一同努力,为科技促进环保发展,为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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