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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1月2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特别提请央企注意,目前部分转制科研院所和科技进步要求高的工业企业,科技投入明显偏低,缺乏长期的科技竞争优势。他表示国资委将从今年开始,加大对这些企业科技投入的考核,“宁可利润暂时少一点,也要补上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这一课”。 2003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央企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制度由此正式确立。 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8438亿元,实现利润达到9969亿元,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而从2003年至2007年的央企第一个考核任期内,央企的净资产收益率由5%提高到11.9%,增加6.9%;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下降4.2%,资产负债率下降了1.3%,流动资产周转率加快了0.4次,说明央企发展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同时表明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行之有效。 黄淑和表示,央企业绩考核工作从零起步,四年来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央企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业绩考核之路。但目前仍面临八大挑战,即业绩考核如何引导央企有效进行国际化经营,如何引导央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如何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如何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新变化,如何评价和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如何实现更精准、更规范,如何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如何适应资本经营带来的变化。 他在具体说明如何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时指出,一是要准确评价企业的创新能力。从国际上看,如何评价企业的科技投入与产出效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的经验和办法可供借鉴,需要积极探索。二是要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科技投入具有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的特点,从长期看是非常必要的,但与企业短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尤其是我们大多数企业基础还不够雄厚,进行较大规模的科技投入,很可能影响到当期业绩。因此,在业绩考核中就要正确处理好当期业绩与长期业绩的关系。三是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对科技人才的竞争异常激烈,科技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如何积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是中央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为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在业绩考核中就要建立健全与此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要建立与科技贡献相适应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他透露,国务院国资委已正式将2008年确定为“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完善提高年”。在完善自主创新考核制度上,将有三点实质性突破:积极探索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办法,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企业的特点和主攻方向,认真梳理体现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突出对企业科技投入能力、科技资源配置能力、科技成果产出能力的考核,落实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责任。在规范科技投入的范围、统计口径和会计核算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将科技投入视为业绩利润的有效方法,引导企业增加投入。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在总结第一任期业绩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细化单项奖励评选的原则、标准、程序,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