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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颁布专利申请与实施奖励办法
日期:2005年7月11日 来源:宁海科技网 作者: 阅读次数:
  宁海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了《宁海县专利申请与实施奖励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奖励的条件以及奖励的标准。《办法》突出体现在:一是,对于国内授权的专利,给予500 -5000元奖励,对于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0000元奖励,同时加大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二是,对于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在15-30件、3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20000元;三是,根据专利实施所取得的效果,设立专利实施奖,奖金为5000-20000元;四是,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0、30000、10000元。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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